法規名稱: 宜蘭縣道路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9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用途如下:
  一、代辦各類管線(路)挖掘路段之路面刨除加封工程。
  二、代辦各類管線(路)埋設及挖補工程。
  三、代辦各類管線(路)工程柏油路面補修。
  四、道路刨除、翻修、封層工程。
  五、道路路容整修改善及綠美化。
  六、道路人、手孔蓋升降、標線繪製等改善工程。
  七、各項代辦工程之管理費。
  八、道路挖補修復設備費及業務費。
  九、其他經本府認定有關之道路管理經費。
  十、道路及橋樑之調查及檢測補強改善工作。
  前項第一款工作應優先辦理,如有結餘得辦理其他各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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