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醫療機構及醫師診療可疑傷病患舉報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5月16日

條文關聯

  醫療機構或醫師舉報可疑傷病患,警察機關因而破獲重大刑案或對社會
  治安有特殊貢獻者,由破獲單位列舉具體事實,報由警察局會同衛生局
  簽請本府對有功之醫療機構或醫師辦理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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