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經營管理公園者,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向管理機關提出申 請,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申請書(如附表)。 二、經營管理計畫書:包括組織體制、財務計畫及營運計畫。 三、其他經管理機關公告之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