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對於無名屍體,無論有無他殺嫌疑,應將其性別、年貌、特徵、身 材、衣著、型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登錄無名屍體年貌表、及無名屍體 通報表報由本府警察局公告招領並發布新聞資料,公告期間為二十五日, 並呈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核對現有儲存之指紋及失蹤、行方不明人 口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