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幼兒園及教保服務人員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

條文關聯

  評選會之任務如下:
  一、審議獎勵申請案件。
  二、規劃年度獎勵事宜。
  三、其他幼兒園及教保服務人員獎勵相關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