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臨時托育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4月19日

條文關聯

  申請程序由兒童及少年之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有關人員填具申請
  表,檢附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
  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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