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4月13日

條文關聯

  本局置秘書、科長、主任、場長、大隊長、副大隊長、科員、技士、技
  佐、分隊長、小隊長、辦事員、隊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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