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置技正、科長、技士、衛生稽查員、科員、技佐、辦事員、書記。 前項主管疾病管制、醫政、健康促進、保健、檢驗、藥物暨食品管理業 務之科長職務,必要時得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由相當級別之相關 醫事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