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綠地內須申領建築執照之建築物設施,其建蔽率應依下列規定辦 理: 一、公園、綠地面積在五公頃以下者,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五。 二、公園、綠地面積超過五公頃者,其超過部分之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 之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