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每週舉行委員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開會時由主任委 員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本 會會議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始得為之,並得邀請專家、專業人員 列席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