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毀損樹木花草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八萬元以下罰鍰,並應依賠 償標準表所定之賠償價額負賠償責任。 非出於故意而毀損樹木花草者,不罰。但仍應依賠償標準表所定之賠償 價額負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處理,未通報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 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