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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縣公教員工福利互助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3月19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互助人本人喪葬互助無前條所定之受益人時,其受益人改依下列順序辦 理: 一、互助人參加互助時指定之受益人。 二、互助人參加公教員工保險之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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