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基金來源如下:
  一、依預算程序撥入之款項。
  二、本基金利息收入。
  三、出售(租)聯合開發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四、本基金支用後回收部分之收入。
  五、金融機構貸款及融資之款項。
  六、依主管機關與投資人合作條件、分收比例屬主管機關之收入。
  七、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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