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99
人,瀏覽人次:
9275091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花蓮縣私有歷史建築物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1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經登錄之私有歷史建築物,應由花蓮縣文化局將建物及基地標示、面積 等資料於登錄完成後三十日內列冊通報稅捐稽徵機關辦理,變更或消滅 時亦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