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員工訓練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11月1日

條文關聯

  本所置課長三人,並置輔導員、分析師(兼任)、課員、技工、辦事員
  、書記等若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訂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