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合作農場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7月03日

條文關聯

  合作農場應利用各種集會,辦理合作宣導及技能之講習、座談、研討或
  觀摩。
  前項集會,主管機關得洽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專家學者擔任講授,所
  需經費得由各該政府編列預算,酌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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