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10
人,瀏覽人次:
94242516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省省營事業機構配合發展觀光事業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0年3月6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省營事業機構協助辦理第二條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之觀光事業,如 限於財力不能舉辦,得報經本府核准招商投資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