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新生報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61年10月09日

條文關聯

  董事會置主任秘書一人,秉承董事長之命,遵照董事會決定之方針辦理
  董事會之各項有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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