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有傳統建築指以石、木等材料建成,並以人字坡、四坡、五脊四坡屋 頂搭配屋瓦而成之建築,屋頂以藍灰及淡、暗紅色系,牆面以花岡石石 材或石片、青斗石石材或石片、福杉為主。其屋頂及屋面由本府依當地 建築特色指定之材料辦理。非傳統建築指以水泥鋼筋結構或其他現代建 材建築之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