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法第二十九條所稱相關主管機關,指本法施行前辦理環境影響說明書或
評估書之原審查機關。
前項機關應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辦理監督工作,主管機關得會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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