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05
人,瀏覽人次:
90595790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律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三條
地方律師公會應置理事三人至二十一人、監事三人至七人,由會員或會員 代表中選舉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2)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