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68
人,瀏覽人次:
89057941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健康食品製造良好作業規範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三條
製造業者委託研究或檢驗機構代為檢驗者,應訂定書面契約,明確規範委 託內容、檢驗品管與相關技術事項,及雙方之權利義務。
〔立法理由〕
健康食品委託檢驗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