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23日

條文關聯

上市上櫃公司應建立員工溝通管道,鼓勵員工與管理階層、董事或監察人
直接進行溝通,適度反映員工對公司經營及財務狀況或涉及員工利益重大
決策之意見。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