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62
人,瀏覽人次:
89517747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會人事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四條
年終考績依下列規定核列等次: 一、甲等:八十分以上者。 二、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者。 三、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者。 四、丁等:不滿六十分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