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2月11日

條文關聯

市場接到有關財務稽查之指示或糾正事項時,應立即遵照切實辦理,並將
辦理情形報核,如認為有執行上困難時,應將事實及理由報請主管機關複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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