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工作人員之訓練分為左列各種: 一、職前訓練:本公會新進會務工作人員應接受職前訓練,由人事部門 統籌辦理。 二、在職訓練:會務工作人員在職期間,應依規定參加本公會或各單位 舉辦之在職訓練。 三、專業訓練:視業務需要,遴選優秀之會務工作人員至各訓練機構之 相關班次,接受專業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至公會作系列專題演講 或設班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