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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15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五條
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因辦理中央行政機關委辦事項,就所適用之法 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層 轉國家最高機關,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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