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物理治療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條文關聯

物理治療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之處分:
一、警告。
二、撤銷其決議。
三、撤免其理事、監事。
四、限期整理。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處分,亦得由主管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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