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款人得將領取支票憑證加註委託某人代領字樣,並簽蓋與原在付款憑 單上所蓋相符之名章證明後,委託代領人代領。地區支付處應核對代領 人身分證件,並登記於原付款憑單空白處。受款人原未在付款憑單上蓋 章者,不得委託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