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按月彙計成績於局務會報中報告,每年度加總統計各單位每月評 比成績,甲組共10個單位經評比錄取前 3名,乙組共13個單位經評比錄 取前3名。 政風室於前項績效評比結果公布後 3個月內,得依「財政部核發稅務獎 勵金標準表」乙表統一申請核發稅務獎勵金。 依前項規定申請而無法核發稅務獎勵金時,政風室將另案簽請獎勵。對 於執行成績績優單位獎勵方式為:各組第 1名予以嘉獎2次,各組第2、 3名予以嘉獎1次,以示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