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依創業投資事業申請得出具推薦函,並協調各該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協助創業投資事業爭取下列各項資金來源: 一、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二、銀行業。 三、保險業。 四、證券業。 五、金融控股公司。 六、各公民營退休基金或保險基金。 七、資本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