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本規則所稱最高使用壓力,指蒸汽鍋爐、熱水鍋爐、第一種壓力容器、第二種壓力容器在
  指定溫度下,其構造上最高容許使用之壓力或水頭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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