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防組織應依前條備查之設立計畫內容實施。 全國性聯防組織應於責任區範圍內,具備適當防護、應變及清理設備器材 。
一、第一項規定聯防組織應依其備查內容實施。 二、第二項規定全國性聯防組織應於各責任區範圍內均具備適當防護、應 變及清理設備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