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 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配合第四條刪除,調整條號。 配合金管會於2018年12月19日發布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52331號令,要求 所有上市櫃公司應自現任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時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 察人,爰刪除條文有關監察人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