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任程序」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應採用累積投票制,每一股份有與應選出董事人數相同
之選舉權,得集中選舉一人,或分配選舉數人。
〔立法理由〕
配合第四條刪除,調整條號。
配合金管會於2018年12月19日發布金管證發字第 10703452331號令,要求
所有上市櫃公司應自現任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時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
察人,爰刪除條文有關監察人部份。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