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告知內容之變動應通知投資人:
 (1)變動之認定:如修正銷售契約約定涉及通路報酬變動、總代理人或銷
    售機構適用之費率級距變動或產品說明會、員工教育訓練年度贊助費
    用及其他報酬達揭露門檻,致銷售機構就個別基金收受之通路報酬變
    動者,應通知投資人。
 (2)通知時點:變動後次月月底前應通知投資人。
 (3)通知方式:得採公開網頁、電子郵件、簡訊、專函或對帳單等文件或
    其他投資人同意之方式為之。
 (4)通知對象:以通知時點持有基金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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