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預付款保證金保證保險
時間: 中華民國90年8月6日

條文關聯

賠償金額之計算
本公司之賠償金額,以被保險人自行或雇工代要保人依採購契約履行保固
或養護工作所需費用為準,最高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保險金額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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