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八十一年特種考試公務人員丁等考試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考試以一試完成。但一般行政職系之傳統打字組及電腦打字組分二試
  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實地考試,筆試未錄取者,不得參加實
  地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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