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8日

條文關聯

 原住民學生應於註冊時,檢具三個月內核發並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
 本、族籍證明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助學金補助。
 前項申請經學校審核通過者,學校應於開學後三十日內檢具名冊及收據
 ,送新北市政府核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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