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學生應於註冊時,檢具三個月內核發並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 本、族籍證明或戶口名簿等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申請助學金補助。 前項申請經學校審核通過者,學校應於開學後三十日內檢具名冊及收據 ,送新北市政府核撥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