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作為社區公共基金提撥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4月14日

條文關聯

  社區申請撥付管理維護基金作為公共基金時,應由管理委員會檢附下列
  文件提出申請:
  一、申請書。
  二、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完成報備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社區公共基金專戶之金融機構帳戶影本。
  前項第一款申請書格式由本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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