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形象商圈徒步區管理維護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徒步區內之住戶、商家應協助各項管理、維護工作並配合交通及警察機
  關執行徒步區內交通管制、人潮動線、騎樓淨空、安全警衛及違規攤販
  驅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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