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代辦各類管線(路)埋設及挖補工程。 二、代辦各類管線工程柏油路面補修。 三、市區道路刨除、翻修、封層工程。 四、道路人、手孔蓋升降、標線繪製等交通改善工程。 五、各項代辦工程之管理費。 六、臺中市挖路聯合服務中心所需設備費、業務費及人事費。 七、其他有關道路管理工作所需之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