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公有空地及公共設施認養維護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申請認養者應檢附認養計畫書,向本府提出;經本府審核通過後,與認
  養標的主管單位簽訂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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