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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有公共設施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獎勵興建地下停車場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
投資人投標價金充為本市停車場作業基金,使用經營期間並需按年繳交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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