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議會專案小組設置及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3月30日

條文關聯

  專案小組委員以五至七人為原則,但特殊重大案件得增至九人;與審議
  或調查事項有利害關係者應回避,不得為該專案小組之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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