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1月03日

條文關聯

  承租人應將公有路外停車場開放供公眾停車使用,除法令另有規定外,
  不得指定專用專位供特定對象使用。承租人不得於公有路外停車場經營
  停車場業務以外之商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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