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臨時使用費以工程使用面積,依實際使用月數(不滿一個月以一個 月計算),每月按使用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千分之六計算,支付補償費總 數最高以該土地當年期公告現值百分之五為限,使用期間如遇公告現值 調整或跨越年度時,按各年期公告現值及使用月數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