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警政廳警察機械修理廠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廠置人事管理員,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