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立屏東師範學院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學院設左列各處、室、館:
  一、教務處:分設註冊、課務、出版三組。
  二、訓導處:分設生活輔導、課外活動指導、體育運動、衛生保健四組
      。
  三、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營繕保管四組。
  四、實習輔導室:分設實習、輔導、研究三組。
  五、圖書館:分設採購、編目、閱覽、典藏四組。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