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手工業輔導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7月22日

條文關聯

  省主管機關應調查登錄具有手工技藝之專才,並視需要介聘為各廠商、
  社團技術指導。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