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84年11月8日

條文關聯

  本行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科長二人,並置高、中、初
  級專員、辦事員、助理員、雇員各若干人,其人數另以預算員額定之,
  依法辦理人事管理業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